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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生活垃圾计量收费,指导意见已出

POST TIME:2022-2-21

        2022年2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四部门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指出,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,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,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,鼓励各地创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,不断提高收缴率。


        《意见》提出,健全价格收费制度。完善污水、生活垃圾、危险废物、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形成和收费机制。

        目前,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定额征收。早在2018年,国家已明确提出垃圾计量收费。国家发改委相关意见提出,要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,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,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。

        结合现有的垃圾分类实施情况,《意见》的出台,对不同类别的垃圾收取不同的费率,让排放者承担成本,才能刺激垃圾减量,同时,生活垃圾管理的社会成本也能大大降低。因此,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减量化的方式,将重心放在严格实施垃圾分类,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、将固废资源从末端处置向前端精细化管理倾斜,降低全社会垃圾处置成本,提高厨余垃圾、可回收物的资源利用水平。